最高可报销20万 珠海出台《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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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3:04 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笔者从珠海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政府令的方式正式发布。这是广东省首个为未成年人提供的大病重病医疗保险制度。标志着珠海市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全市27万未成年人有了大病重病医疗保障。它与成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外来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一起,构筑起珠海市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该办法主要保障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大病住院报销和特定病种的门诊治疗。办法要 求以幼儿园、学校为单位集体参保,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进行资金筹集;其中财政补贴30元。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子女可享受适量减免;“低保户”子女个人由财政全额补贴;在珠海就读的外来工子女享受“市民待遇”。其他大学园区、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医疗保障可参照该办法,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参保。据介绍,《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最高报销额封顶20万元。(陈楚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