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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3:2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裴睿) 记者昨日从省社保局获悉,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用体系,规范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行为,我省已制定出台《四川省社会保险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其信用等级分A、B、C三类。A类信用单位或工商户将获免予年检和稽核、优先结算等激励措施。而对社保信用等级不够的单位,相关部门将给予重点监控。

  据悉,各地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将企业参保缴费的基础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接受社会保险稽核检查情况、参保缴费以及社会保险基础管理状况和其他社会诚信情况等作为考核评定内容。

  《办法》适用于我省依照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参加社会保险两年以上的所有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据悉,社保部门将对三类信用单位或工商户实行分类、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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