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保护孩子在家受教育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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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9:00 每日新报 |
这些家长们美好的愿望直至 2006年 7月被击灭。 “孟母堂”的另类教学模式在一次上海读经教育交流会上被公开,并被拿出来讨论,媒体之后跟进报道,有教育界人士评价“家长们这样做是把孩子作为试验品”。 随后,“孟母堂”成为这个城市的热点,上海一家电视台曾邀请部分家长对于“孟 母堂”的教育方式展开讨论,其中 51%的家长表示赞成。而另一些家长在接受采访时认为“这种方式虽然很好,但暂时并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接受这样的教育”。“说这些孩子是试验品也可以,但这种试验,中国已进行了两千多年了。”周应之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回应了外界的质疑。 但上海市教委似乎不能允许这样的试验。 7月 14日,上海松江区教育局对“孟母堂”进行了实地调查。该局主管社会办学的四位工作人员的说法是:你们这属于非法办学,立即停止,去教育局登记再说。 周辩称,这是几个志同道合的家长在家教育,别墅是自己的,并没有办学。 5天后,上海市教委发布公告称,“孟母堂”有违于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方针,属于违法办学,责令立即停止,学生家长们把适龄学生不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做法也属于违法。 教育部门的答复让家长不能接受,他们认为这是剥夺孩子们选择教育的权利。周应之说,我们是孩子的监护人,有权利选择孩子应该接受的教育。 于是,冲突升级,上海市各部门轮番前来“检查”,绝不妥协的家长们面对干涉甚至试图拨打 110。 7月 30日,家长们打算诉诸法律。他们准备在 9月 1日前以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分别起诉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和上海市教委,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孩子在家接受教育的权利。 他们称,国内应该允许教育的多元化,给予在家教育以合法地位。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 责任编辑:孙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