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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刑讯逼供警员需出庭作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9:33 南方新闻网

  涉刑讯逼供警员需出庭作证

  北京规定死刑案8类证人需出庭,未成年人可不用出庭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与市检第一分院共同召开关于加强证人出庭工作会议,首次确定在一审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中,有8类人

员需要出庭作证。

  此次会议上首次明确,若被告人提出侦查中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等违法侦查问题,所涉及侦查人员需出庭作证。

  此外,对于一审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还有7类人员需要出庭作证。包括证明控辩双方争议事实的关键证人、被害人;对于搜查、勘验、检查等侦查活动中形成的笔录存在争议,需要负责侦查的人员以及搜查、勘验、检查等活动的见证人出庭陈述有关情况;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鉴定结论的鉴定人;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涉及自首和立功、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正当防卫等法定量刑情节的证人;提供过不同证言的主要证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出庭的新证人;主动要求出庭作证并经人民法院许可的证人。此外,两院还首次对原则上可以不出庭作证的人员范围进行了规定,包括未成年人等8类。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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