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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9:52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宏鹏 8月4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要求,要在继续做好全省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分类指导,重点做好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针对性。

  据悉,为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新形势,落实福建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新要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省进程,有必要从2006年到2010年在全省公民中继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为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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