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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10警察都应该学会游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6:02 正义网

  昨天早上6点左右,京城某报发行员刘金海驾驶摩托车在通州马驹桥附近发行报纸时,巡逻的警察要对其检查,刘金海驾车撞上大树后落入凉水河死亡。(8月7日《华夏时报》)

  “后面的警车上有人不停地喊,让他停下,但他没听。”正在树下打牌的一位居民说,他早上看见一名男子骑车到路口向东驶去,一辆警车紧跟其后,摩托车东行一段后便调头向西。“骑回桥口时他好像想上桥,但却撞在了树上,警车在摩托车后面跟了大概400多米

。”

  不管是不是因为该报纸发行员驾驶无牌照摩托车逃避检查造成的死亡,这一死亡都肯定是不应该出现的。就算是自己骑摩托车撞树后掉到河里,因为现场有警察,也不应该丧失生命。但我们看到的却是,事故发生后,民警在现场组织打捞骑车男子。“后来又来了两辆警车,第一次打捞后,人没救上来,后来警察找了卖西瓜的师傅帮忙,过了快半个小时才把人和车先后捞上来。”

  因为报道中并没有进行具体描述,所以我们也不知道公安们是自己下水打捞的还是组织别人打捞。但打捞一个骑车摩托车撞树后掉到河里的人竟然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这应该不是警察在第一时间就下水打捞的结果吧?虽然这段河流的水深据说是3米左右,但北京的河水又能湍急到哪去呢?而且“找了卖西瓜的师傅帮忙”就把人捞上来了,这也说明这一打捞并没有多少难度可言。

  事实上,因为水上救人技能欠缺,在警察眼皮底下失去生命的的情况早就出现了。去年7月有报道,一名少年突然溺水,十几位警察因不会游泳而束手无策,“职业营救者”没有4000元就是不救人……在两个多小时的讨价还价中,少年生命陨灭。再有,不久前一个抢劫的歹徒在河中央,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活活将一见义勇为的老大爷溺死等等。

  要求警察们必须都学会游泳可能会有难度,但要求110警察会游泳并不过分。因为这是他们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必须。再者,警察们随机应变的能力有待提高,就算自己不会游泳,也完全可以利用周围的条件及时救人。但愿今后不会再出现在警察眼皮底下溺死人的情况。

作者: 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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