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接到“欣弗”不良反应报告3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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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9:30 生活报 |
目前“欣弗”在西安已造成3例不良反应病例,1名女患者仍未脱离危险。陕西省卫生厅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停用“欣弗”。 陕西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医疗机构要组织技术力量,对本单位已使用“欣弗”的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出现临床不良反应可越级上报。 西安市药监局要求,各药品经营和医疗机构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欣弗”,同时对该药品库存进行自查,如有发现,立即封存。同时加大检查力度,杜绝隐患,确保安全。 (新华社电)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