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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机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是个坏示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20:00 光明网
王继学

  据7月30日民主与法制时报,原铁力市刘静波工程队的农民工垫资为哈尔滨市道外区火车头街道办事处盖楼,虽经中高两级法院相继判决还款,全国人大常委会何鲁丽副委员长专门对此作出批示……迄今为止,讨债人讨了11年仍然没有结果。

  如果仅将这件事当做一件经济纠纷来看,倒霉的也只不过是铁力市刘静波工程队的农民工。而事实上,哈尔滨市道外区火车头街道办事处长期赖帐不还,即使刘静波工程队无

奈之下,把火车头办事处告上法庭。经过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两院判决,都判刘静波胜诉,但是,火车头办事处仍无视法律,故意隐匿财产,人为设置障碍,致该案执行进展缓慢。这已经严重破坏政府的信誉!

  由此,笔者想起了一个外国历史典故:一百多年前,德国皇帝威廉一世在波茨坦修建了一座离宫,离宫正前方有一座磨房,很碍威廉的眼,叫人把磨房主人找来,对他说:“你的磨房值多少钱?说个价,我把它买下来。”没料到,磨房主人并不买皇帝的帐,说:“我的磨房无价。”威廉一世大怒,当即命令手下将磨房拆毁了。磨房主人也不发怒,将威廉一世告上了法庭。没想到,磨房主人赢了官司,威廉一世必须赔偿一切损失,并在原地重建一座与原来一模一样的磨房。威廉一世认认真真照办了。后来,这磨房成了德国这司法独立及裁判公正的象征。

  笔者引用这个典故,并非为威廉一世歌功颂德,只是借此说明,在法治国家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否则,那法律的至高无上、神圣、权威、公正、正义就无从谈起。哈尔滨市道外区火车头街道办事处败诉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这已经成为一个恶意影响法治建设的极其恶劣的行为示范,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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