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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习惯性违规”顽症,挑战法规权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20:00 光明网
苏景义

  据2006年8月2日人民网援引《北京青年报》报道,8月1日是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规范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禁播令”生效的第一天。但从昨天凌晨到午后,记者发现,丰胸、减肥等产品广告仍然在各地方卫视台疯狂播出。报道说,在能够接收的34家省级电视台中,照播不误的多达12家,占近40%!

  这是怎么回事?是这些单位没有看到禁播令,还是国家有关部门宣传得不到位?非也,国家有关部门从二三月份开始,就进行了广泛宣传和舆论准备,又在7月下旬,提前一周对禁播令郑重发布。不要说堂堂的省级电视台,就是老百姓,也家喻户晓了。

  那这12家电视台顶风违规,是不是有病?

  不错,是有病,他们患的是“习惯性违规”症,而且是顽症。患上这种顽症痼疾的,就不把上级和法规当成回事,就特大胆,办事就绝对以我为中心。这种顽症,是长期违规、形成习惯,得不到有效监管,违规受不到处罚而反能得到好处,渐渐形成的。对其顽症的形成,上级有关部门应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情很明显,众多下级一点不给你面子,你在尴尬的同时,不应该好好反思一下?

  这让人想到前几天的另外一件事,那就是:四川省审计14个省级部门、9所省属高校的财务收支情况,被审计者均有违规,达100%。(见2006年7月28日新华网引自国际在线消息)这事更让人吃惊,为什么违规率达100%,而遵纪不违规率为0呢?各级制定的财务制度不是都很完备吗?上级各有关部门对遵守财务制度,不是经常三令五申吗?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违规100%的事,怎么解释呢?“习惯性违规”顽症,大作其怪使然!

  可见,“习惯性违规”并非仅在广电系统存在,它已像病毒一样广泛传播。由于它的存在,增加了我们的工作成本,加大了纠错正规的难度,危害极大。

  所以,应把整治“习惯性违规”提上议事日程。当然,这不很容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只要我们认真,下大功夫,一丝不苟地纠正陋习,树立正气。就能使“习惯性违规”让位于“习惯性遵纪”。那时,一切行动听指挥,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局面就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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