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疑难杂症”考验厦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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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0:27 东南快报 |
厦门市中级法院一项统计显示,近年来,在厦门民事诉讼中,精神赔偿成最常出现词语之一,同时层出不穷的新类型“疑难杂症”,也在考验着厦门法官的断案水平。 而此前精神赔偿最著名的案例是,水电站放水冲走下游河道散步夫妻引发的天价索赔案,死者的三名家属开出的精神赔偿额高达900万元。尽管法院最终仅支持了25万元,但仍创下厦门乃至全省精神赔偿新纪录。 让法官犯愁的是,许多当事人的“痛苦”到底属不属于精神赔偿范畴。如小孩被商场自动扶梯夹伤了脚,家长认为,孩子现在看到电梯都害怕,这难道不是精神损失? 此外,集美区法院法官遭遇的厦门首例人格权官司(详见本报2006年6月9日《厦审理首起人格权官司》),也是一起罕见的精神赔偿官司。 对簿公堂,往往会有一些过激的言语,有些专业律师都把控不住。那应诉时所说的话语如果失实,是否涉及侵犯人格权?这是一个崭新的法律问题。 而近年来,一些没有“前车之鉴”的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如死人的亲子鉴定怎么做?酒徒醉死酒吧谁来担责?离婚多年后重新诉求分割当年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这也使得法官的工作量成倍增长。 据统计,去年厦门法官人均办案72件,高出全省法院人均30件一倍多,比全国人均20余件则多出两倍,民事法官所办案件更不知超出多少倍。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洪志坚称,从2004年到2006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民事案件5552件,而法官包括庭长在内才19人,就是说每位民事法官每年要办理120件民事案件。 福建省高级法院民一庭庭长段思明说,厦门法官人均办案数已走在全国前列,厦门法院常采取专业化分工,让一部分法官集中攻关一类或几类新型案件,为全省、全国法院积累了很多经验。 □相关新闻 全市民事法官 首次“打擂台” 昨上午,厦门市两级法院派出最优秀的民事法官,组成8支队伍,齐聚厦门市中级法院审判法庭,进行一场前所未有的民事审判全能比武大赛。 比赛中,不同的民事法官团体,对同一案件作出的裁决会不会出现差异?结果令人期待。 记者 薛德芳 通讯员 郑金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