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环保审批私上化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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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0:28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 日前,在山东淄博市临淄区谢家村进行煤焦油加工的业主史某某、王某某,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新上化工项目,被临淄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7月28日,淄博市环保局临淄分局执法人员在齐都镇谢家村西北角发现了两家相邻的非法加工煤焦油,提取工业萘、烧火油、轻质油等产品的小化工企业。这两家企业都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就擅自建设并投产,造成空气污染。 根据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物品,扰乱经济秩序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日前,两业主被临淄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田 华 刘世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