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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不服 报警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0:28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 一男子在超市偷了一瓶洗发水,被保安发现,超市以“偷一罚十”为由对他罚款200元。该男子不服,认为超市乱罚款没有法律依据,就掏出手机拨打了110报警,说宁愿让警察来抓他,也不愿无缘无故被超市处罚。

  日前,笔者从南京四所村派出所得知,警方已经对该男子进行了治安处罚,予以500元以下的罚款。据目击者赵某介绍,当晚11时左右,该男子带着一个空袋子来到超市,在超

市里偷偷拿了一瓶洗发水,然后藏在自己的衣服里。他装模作样又买了一条毛巾和一盒牙膏去收银台埋单,这一幕正好被超市保安发现,将他逮个正着,并从他身上搜出了被撕掉标签的洗发水。超市要求对他罚款200元,理由是偷一罚十。他不服,认为超市乱罚款没有法律依据,就掏出手机拨打了110报警。

  在警方面前,该男子很快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警方表示,任何单位制定“偷一罚十”的规定都没有任何法律根据,也没有处罚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权力,遇到案情,应立即报警。

  对此,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薛火根认为,超市不是行政执法机关,因此其没有罚款权。如果发现有人在超市里偷窃,超市也没有“自行处理”窃贼的权力,而应把违法嫌疑人交警方处置。

  (宁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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