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抢金团伙来厦住豪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0:35 东南快报

  对于谭平(化名)来说,从保安变成疯狂抢匪,与豪宅的诱惑有关。

  “狠狠地喝了一晚酒,他(龙哥)劝我勇敢走出来”,本在莆田一家迪厅当保安的谭平,就这样走进一个“黑吃黑”的抢夺抢劫团伙。

  昨日,厦门警方披露,这个活跃在前埔、国际会展中心一带的抢金团伙被摧毁。谭

平(20岁)落网后交代,从7月29日到8月6日作案14起。

  莲前派出所民警关建国介绍,7月底以来,前埔南区、北区、岭兜小区一带,频繁有中老年妇女被抢,“盯上一大早买菜的老太太,看准她们没有反抗能力,大多在十字路口,多名老太太受伤。”

  一警方人士说,这些抢匪每天至少作案一次,最多一天作案三次。一位被抢老太太直骂:“那项链是我的传家宝,却被你臭小子给贱卖了。”

  8月6日凌晨6时许警方伏击奏效。化装民警和协警,将正在行抢的谭平抓获。“他的一个同伙就在两百米外,但谭平落网时,掏了弹簧刀,民警顾不上去追(另一嫌犯)”,关建国觉得很可惜。

  谭供认后,警方立即搜查位于石村的这处豪华出租房,但没抓到人;而前一天晚上,谭的两个老乡刚来厦“加盟”,准备大干一场。

  “一开始,他们住在前埔一小旅馆,后来搬进了豪宅”,到过现场的关建国说,豪宅三房一厅,每天房租一百元,屋内设备应有尽有,他们甚至打算长期住下去。

  谭自称被“黑吃了”。谭说,他们一伙三人,他被“龙哥”劝来厦门,“当时钱大多在‘龙哥’手里,抢来的项链都由他去卖;一条项链,他却只卖500元、800元”,虽然多次作案得手,但都被“龙哥”用作团伙的生活花销(交房租,吃喝玩乐),他提出异议后第二天,“龙哥”带着所有现金、还没转手的项链消失了。

记者 易福进 实习生 陈奕毅 通讯员 罗炳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