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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踹鹿的膀爷”与“整治光膀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1:36 华夏时报

  有两则新闻放在一起看,格外值得“品味”。一则是:北京公园免费开放后,一些游人的不文明行为时常发生,占座睡觉、攀折花草、随地大小便的现象随处可见。有媒体记者在紫竹院公园麋鹿苑看到,一位光膀子的男子追着一头梅花鹿,抬起左腿一脚踢在梅花鹿屁股上,受到惊吓的梅花鹿撒腿就跑。另一则是:从现在起到9月30日,沈阳市将集中整治市民“光膀子”陋习,光膀子的人拟不让乘公交、出租车,去北陵、故宫参观也可能不让进门。

  “光膀子”出现在城市街头和公共场所,这种行为与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现象一样,是现实中我们“司空见惯”了的不文明行为。而在上述新闻中,北京的这位“光膀子”不但穿着不文明,还以可憎的“踹鹿”之举将自身低劣的道德素质暴露无遗。

  城市街头和公共场所中到处晃悠的“光膀子”以及“踹鹿的光膀子”警示我们,当不以细节性的不文明为耻日益成为一种群体性的社会心态之后,无所节制的细节性不文明行为就会逐步“升级”到危害社会的程度,凸现出一种随社会发展而带来的、日益明显的“文明危机”。

  对于“文明危机”,不仅需要“文明自律意识”的倡导和呼唤,还需要进行必要和适度的道德管制。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公共管制制度在抑制不道德行为的滋生、惩处不道德行为和优化社会道德环境等方面起着规范和导向的作用。笔者以为,在当前社会不文明现象肆意泛滥的现实语境下,国内的城市管理者也应该借鉴这种公共管理理念,进行道德管制,通过建立和健全各种各样的公共管制制度约束人们的行为,逐步使人们在规范和约束中从陋习走向文明。

  必须指出的是,道德管制不是道德惩罚,要具有制度理性,以制度教育和道德感化为主。同时,道德管制不能搞“一阵风运动”,要坚持下去并形成规范有效的制度安排。只有这样,才能产生巨大的道德感召力和道德辐射力。

  陈一舟(山东,国企干部)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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