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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邮寄3万份交通违法通知书 2500多封“脱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2:1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段钦中 通讯员黄彬)今年以来,广西交警高速公路支队重点治理广西高速公路上一直存在的超速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共开出违法通知书超过3万份。为方便群众,高速公路交警采取邮寄罚单的方式告知这3万多人次的当事人,但其中有超过2500封挂号信“脱靶”。

  8月7日,记者在广西交警总队采访时了解到,今年年初到现在,高速公路交警在区

内高速公路全线开展雷达测速工作。在执法时交警们发现,很多情况下无法当场开单给当事人。交警便将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通过挂号信的方式,按照机动车档案中所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住址邮寄告知车主。但一个较突出的问题是,有一定数量的车主没能及时收到挂号信。从邮政部门退回给交警高速公路支队的信件中,退信内容大都一样——地址不详或者查无此人。交警高速公路支队执法科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上半年,平均每月他们都邮寄出5000封左右的违法通知书,到目前,已经有超过2500封挂号信被退回。

  8月7日上午,一位南宁市民来到广西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执法科,他前段时间到车管所为自己的桂A牌照汽车办理相关业务时,工作人员说这辆车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案,他表示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执法科的交警一查,发现相关的交通违法通知书已经寄到了四川。原来,该车是这位市民从一个四川人手中买来的,由于过户的时候没有及时更改所有人信息,绕了这么大个圈子才知道自己的车子还留有“案底”,这之中也耽误了不少工夫。

  执法科的交警说:“请广大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注意,当机动车所有人更换或者所有人住址更换后,应当及时到机动车牌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去申请变更档案信息,否则将无法及时收取到交警部门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单,这样,最后被麻烦的还是自己。”记者获悉,广西目前已经实行统一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系统,机动车在区内任何一个城市有交通违法行为,都会被记录在系统内。即使交通违法通知书无法邮寄送达当事人,也会作为档案保管在交通违法案卷中,当车辆年审时,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就会告知车主必须先行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否则无法进行机动车审验。编辑:王香菊作者:段钦中 黄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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