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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低保标准调高1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2:28 重庆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高15元,9月1日起施行。

  此次调整将万州、涪陵、黔江三地从渝东南片区单独划分出来,具体调整方案为:主城区从195元调至210元;渝西地区及万州、黔江、长寿、涪陵从160元调至175元;三峡库区、渝东南片区从140元调至155元。

  据介绍,我市城镇低保人员约78万余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按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所确定,分主城区、三峡库区、渝东南及渝西等片区,标准因地制宜。

  近年来,粮油、肉类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升,对低保户形成一定影响,我市曾在2004年调高低保金标准。今年,市民政局与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根据经济水平、商品价格变化、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等指标重新测算后,决定调高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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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民政部门获悉,本月起,铜梁县对新增低保对象实行听证,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的不保。市民政局表示,铜梁试点后可考虑在全市推广。

  近日,铜梁巴川镇的南城社区居委会率先实施了第一次低保申请听证,听证小组成员由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或退休教师、居民代表组成。

  此次听证共有5户申请低保家庭,其中新申请对象3户,要求提高标准2户。经过听证评议,新申请对象3户中有一户通过,另两户因户籍资料问题、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状况较好未通过。要求提高的2户中一户因子女应充分尽赡养义务,一户因子女临时择业未予以通过。

  该县民政局副局长彭吉华称,低保听证制避免了社区干部了解情况的局限性,很大程度上杜绝申请对象外出务工就业、隐瞒收入等。从本月起,将在全县范围内对新增低保对象实行低保听证制,并对全县已享受低保政策的9800多名低保户按20%—30%的比例进行逐月听证。

  记者 李珩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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