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就收费缺乏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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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2:41 深圳特区报 |
《路标不清转晕头进去不易出也难》后续报道 进场就收费缺乏法律依据 罗湖区物价部门将对收费有异议的停车场进行调查 本报昨日刊登《路标不清转晕头进出不易出也难》一稿引起不少司机朋友的关注,不少人来电表示曾有过类似郭先生的遭遇,呼吁火车站停车场配套设施能够进一步完善。对于罗湖商业城地下停车场进场收费方式,很多市民持有异议。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收费方式缺乏法律依据。 昨日,罗湖商业城管理处吴先生致电本报,表示目前的社会车辆停车场周边标示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外地司机及新手容易迷失方向,这个难题有待规划部门解决。至于郭先生碰到的连续多次在停车场周边兜圈子一事,吴先生认为应当是受气候或交通事故影响,停车场出口的沿河南路受堵或临时封闭,被困的司机出不去会在多个岔路口转来转去,误回停车场。 随后,记者电话咨询了市物价局12358和罗湖区物价局物价科的工作人员,他们均表示商业场所的停车场一般要提供15分钟的免费泊车,对于罗湖商业城地下停车场的收费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 记者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网页查到《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告》,《通告》第五条规定:所有停车场均必须执行全市统一的车辆临时停放免收费时间规定。车辆在住宅小区及机关事业单位配套的室内和露天停车场停放不超过30分钟免收费;在商业场所及机场、车站、码头、口岸、旅游景点等场所配套的露天停车场停放不超过15分钟免收费。 此外,《通告》第三条规定:所有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均应执行统一的车型分类和计费单位,停放时间连续计算,不得重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