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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应纳入社区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2:46 新闻晨报

  □记者谢克伟

  晨报讯面对业委会成员违规使用维修资金等行为,且现行法律、法规又奈何不得的状况,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庞元昨天在市人大召开的业主委员会专题座谈会上建议,制订业委会违规越权行为的约束性条款。

  市房地资源局专题检查结果显示,目前本市共有住宅小区8486个,其中已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有6114个。由于法规不完善等原因,业委会成立之后以及运作过程中,出现了诸多矛盾和问题:对业委会人选难把关;业委会运作不规范,但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督;部分业委会与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关系恶化。

  长宁区人大的一份调查显示,该区的676个住宅小区中有544个组建了业委会,其中运作较好的约占20%,运作一般的约占70%,“问题小区”约占10%。

  庞元昨天的建议还包括,市人大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进行补充修订,进一步完善业委会组建、换届和日常运作中行政部门介入、指导、监督机制和办法;明确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范围。同时建议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规范业委会行为,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

  对业委会成员应把关

  在昨天的专题座谈会上,有与会代表坦言,业委会主任及其成员如果仅仅通过选举产生,而不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以及情况了解,很可能让一些不懂法律、法规或者素质低下的人鱼目混珠地进入业委会,这样选出的业委会很可能是不负责任的,最终损失的是广大业主的利益。

  建议:把关业委会人选,同时采取业委会与居委会交叉任职的办法,让业委会工作走上有序、便于监督的轨道。

  业委会工作效率须提高

  “成立业委会或召开业主大会都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业主参加,现在人户分离的家庭很多,为了组织起业主大会,居委干部有时打8个甚至10个电话千呼万唤,业主依然不理不睬,好不容易召开的会议,因为没有达到法定人数只能泡汤。要想在6个月内成立业委会或由业委会通过一个决定,难!”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新华如此说。

  建议:修订相关的法规、规定,简化业委会现有的操作程序,提高业委会的工作效率。

  业委会换届得有序

  一位出席会议的代表反映,其所在小区业委会换届,老业委会不愿交权,新成立的业委会无法用权。此时,电梯出现故障急需动用维修资金,居委干部求爹爹告奶奶地求老业委会成员交出图章,才使用了维修资金。

  事实上,眼下业委会成立或运作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如业主不愿提供通讯方式,找不到业主,无法召开业主大会怎么办;后成立的业委会不履行业委会原先的承诺怎么办等等。

  建议: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制订法规实施细则,填补法规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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