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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广场”呼唤终身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3:00 现代快报

  【热点纵论】

  【热点纵论】

  闹得沸沸扬扬的四川省崇州市崇阳镇政府修广场欠债一事终于尘埃落定,四川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崇阳镇政府支付重庆盛昌雕塑园林发展有限公司220万元欠款及利息。

  (8月7曰《人民日报》)

  一个5万多人口的小镇,在已建有17个各类综合广场、40多组雕塑的情况下,还要投资300万元,到城郊再建一个“八仙广场”和“八仙过海”大型群雕,看样子这个地方的决策者已经建广场成瘾了。

  某些官员为官一方,整天想的不是怎么给老百姓解决问题,而是眼皮底下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以便更大的官下来视察时,眼睛一亮,点点头赞赏一句:搞得不错。过几年他高升了,也会自豪地说:那地方的繁华美景,就是在我手上搞起来的,一脸的成就感。至于欠了多少债、浪费了多少土地,他是根本不提的。上个月媒体报道的山东省高密市“文体广场”和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的“锡林广场”,面积都超过了天安门广场,是国家标准的20多倍。我们至今却未看到对违法占用土地的决策者进行任何处理的后续报道。

  面对欠债,崇阳镇政府杨镇长说,修建广场是上边的决策,崇阳镇政府只是执行者。但由谁还债,在我们老百姓的眼中都一样,那就是个人决策的失误,由国家埋单。决策者在决定上马一项重大工程或建设项目时,只要不贪污受贿,不违反法律,即使决策失误,甚至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亦无人追究责任。一旦调离或退休,就更是将失误看成被封的档案,锁进了保险柜,无人翻阅。官员们私人是不会为失误掏一分钱的。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全国性的法律法规,让掌握公共权力的各级领导干部对其行为终身负责。这对官员们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造成严重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现象,是一种强有力的制约。

  (陈凤庚 江苏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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