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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赌博帮腔捅伤人 都安一16岁初中生被判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3:1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通讯员黄敏)都安瑶族自治县的一个初中生,在观看赌博时为堂兄帮腔,与一赌徒发生争吵,后被赌徒追赶,一怒之下将这个赌徒捅成重伤。8月7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唐小宝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750元。

  唐小宝(化名)今年16岁,是都安县某中学一名初二学生。2006年1月30日15时许,

唐小宝与堂兄到本村一生产队游玩,见周某等人在该生产队一代销店门前赌博,堂兄即参赌,唐小宝在旁观看。赌博中,堂兄因为赌资问题与周某发生争吵,唐小宝认为周某做法不对,与其争吵几句,周某恼火唐小宝帮腔,即上前用拳头击打唐小宝。唐小宝跑开时,周某跟在后面追赶,唐小宝等周某追近时,就用水果刀朝周某的腹部捅了一刀,接着又朝周某的面部划了一刀后逃跑。周某受伤瘫倒在地后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其伤势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案发后,唐小宝家属与被害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7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小宝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犯罪时年龄未满18周岁,系在校学生,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且被告人是在被害人拳头击打时跑开后被追赶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对事件的发生,被害人有一定的过错,故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编辑:王香菊作者: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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