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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体育图标确定"篆书之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4:05 大河网-河南商报

  

奥运体育图标确定"篆书之美"
□原创者为中央美院学生□将应用于奥运景观建设□未经授权不得修改

  本报讯昨日,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倒计时两年之际,北京奥组委发布了名为“篆书之美”的北京2008年奥运会体育图标。

  图标共设35个

  图标以篆字笔画为基本形式,融合了中国古代甲骨文、金文等文字的象形意趣和现代图形的简化特征,符合体育图标易识别、易记忆、易使用的要求。由于对“拓片”这个典型的中国传统艺术形式本身具有的强烈的黑白对比效果的巧妙运用,图标显示出了鲜明的运动特征、优雅的运动美感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达到了“形”与“意”的和谐与统一。

  体育图标共设35个项目,分别是田径、赛艇、羽毛球、棒球、篮球、拳击、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自行车、马术、击剑、足球、体操、艺术体操、蹦床、举重、手球、曲棍球、柔道、摔跤、游泳、花样游泳、跳水、水球、现代五项、垒球、跆拳道、网球、乒乓球、射击、射箭、铁人三项、帆船、排球和沙滩排球。

  图标原创者为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研二学生王捷,经设计组专家多次修改、丰富而成。

  将应用于景观工程

  今后,北京奥运会体育图标将同北京奥运会会徽、二级标志、吉祥物、主题口号等一并构成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基础形象元素,应用于下一步北京奥运会的景观工程建设。

  在奥运会期间,体育图标将广泛应用于奥运会道路指示系统、场馆内外的标示和装饰、运动员及观众参赛、观赛指南等。同时还将应用于奥运会电视转播、广告宣传、市场开发、奖章证书和纪念品设计等领域。

  应用规范出台

  根据惯例,北京奥组委文化活动部形象景观处对体育图标的非商业应用作出了规范。包括加线框形式规范、最小使用尺寸规范、中英文名称组合规范等,任何获权使用体育图标的个人和机构都应严格执行这个规范,并且在未得到北京奥组委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修改体育图标的使用办法。

  (《京华时报》供稿)

  主创人员王捷(中)等和“篆书之美”一齐亮相

  《京华时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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