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遭“捆绑”拆迁状告规划局 法院认定:撤销郑州市规划局违规发放的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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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4:05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本报讯(记者张毅力实习生郭威)自家房子咋成了商业楼的拆迁对象?因地产公司手里的许可证是规划局发的,房主刘爱莲便一纸诉状把规划局告上了法庭。 昨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认定郑州市城市规划局违反了有关规定,一审判决撤销其为郑州市鸿成房地产有限公司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房主: 拆迁公告贴门口才知情 房主刘爱莲家住管城区西河阳街8号。2005年12月18日,郑州市拆迁办在门前张贴拆迁公告,她这才知道自己的私有房产已被列入拆迁范围。在自家房产地址上,郑州市鸿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成公司”)将建起7层的商业大楼。而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已为鸿成公司发放了相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05年12月31日,刘爱莲通过查询得知,郑州市规划局为鸿成公司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发证档案中既没有工程立项批准文件,也没有建设单位规划设计方案。郑州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使她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规划局: 材料齐全,程序合法 按照郑州市规划局的说法,2005年1月鸿成公司向他们提交了建设申请报告、道路工程施工设计变更平面图等材料和图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规划局审查了鸿成公司提交的材料和图纸,认为符合规划,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郑州市规划局便为鸿成公司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法院: 必须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法院认为,依照《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规划设计总图或初步设计方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市、县、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被告郑州市城市规划局仅依照鸿成公司提交的建设用地申请和光彩道路工程施工设计变更平面图即向该公司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必须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规定,因此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为缺少法律规定的必备条件而应予撤销。 (线索提供:梁刚毛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