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家长”不应受谴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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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4:05 大河网-河南商报 |
针对家长没有钱供应孩子上大学而自杀的消息,学者王彬彬指出因无钱供孩子上大学而自杀的家长不仅不应该被同情,还多少应该受到谴责。(8月3日《南方周末》) 其主要理由是根据他在东京任教时了解的情况。他说,日本也有一些上不起大学的学生,但是这些学生家长并不会自杀,不会心理失衡,“上不起大学就去谋一份工作,照样可以享受人生,照样可以实现人生的价值”。按照这种逻辑,中国家长真是不可理喻,是因 为心理失衡才自杀的。王彬彬先生可能忘记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在东京一个没有上过大学的人可以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谋生,在我国,可能吗?个人找到工作的前提是经济扩张与就业充分。而在当下,我国越来越严重的低就业率,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抛开我国国情,去谴责为学费而自杀的家长,是不公平的。一个社会能够创造更多的向上流动的机会,是社会充满活力的象征,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如果让这种谴责为学费而自杀家长的情绪在社会蔓延开来,不但会让社会公平逐渐丧失,更会打击更多下层公众向上流动的愿望,这对于社会来说,并不是好消息。 (原载《燕赵都市报》,作者:朱四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