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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广场护栏出意外该谁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4:06 大河网-河南商报

  

跨广场护栏出意外该谁担责

  

跨广场护栏出意外该谁担责
晨练时被广场护栏绊倒,一位年近70岁的老人最后失去生命,这个责任该谁负?昨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死者家属认为广场管理方该负主要责任,索赔20多万元。但该广场管理单位绿城广

场管理处则认为此后果和自己无关。公共设施管理与公众安全问题进入人们视野。

  广场护栏绊倒七旬翁致死

  2005年11月5日早上7时40分左右,在绿城广场晨练结束后,年近70岁的赵庆先老人沿着广场内一条小路来到该广场南门靠东边一个铁护栏处,当他跨越该护栏时,出了意外。

  赵庆先被38厘米高的铁护栏横杆绊倒,头部磕在了护栏外1米多远处的台阶上。被送进医院后,老人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7月6日,死者家属以“郑州市绿城广场管理处设置护栏横杆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而且管理存在漏洞”为由,将该广场管理处告上法庭,要求管理处赔偿各种损失共计206701.53元。

  昨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死者家属认为,郑州市绿城广场管理处作为绿城广场的管理方,本应为公众提供一个安全的活动场所,但管理处在广场出入口设置护栏这一行为,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给老人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带来了隐患。

  作为管理部门,绿城广场管理处没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才导致了老人被护栏横杆绊倒致死,因此,该广场管理处有过错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管理方:责任与我们无关

  对于设置这些护栏横杆的原因,郑州市绿城广场管理处副主任宋光超说:“在没设置护栏横杆以前,经常有自行车和其他车辆进入广场,对游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隐患。设置护栏横杆是为了保障游人安全,同时防止自行车和其他车辆任意践踏草坪。”

  法庭上,郑州市绿城广场管理处的代理律师认为,在绿城广场的东西南北有8个大门可供游人自由选择出入,每个大门都有无横杆通道,其中有3个门是无障碍通道,残疾人也可以通行;而且,广场管理处已在广场的每个入口处及喷泉等处,设立有《游园须知》和提示游人注意安全的“提示牌”,广场管理处已尽到了自己的义务。

  被告方还认为,死者作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跨栏时能够判断自己的行为,预见自己的后果,应该选择自己能通过的通道。因此,过错是死者自己导致的,郑州市绿城广场管理处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昨日,双方不同意调解,二七区人民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市民:希望多考虑安全

  公共场所到底应不应该设置护栏?如果设置有护栏,行人从上面跨时出了事故该谁承担责任,在公共场所玩耍摔伤该怨谁?让我们听听市民对此有啥看法。

  昨日下午2时10分,绿城广场东门外,来此游玩的不少市民练起了“轻功”。

  50厘米高的六、七个石墩中间穿着40厘米左右高的铁链子,从东门进的人必须要跨越这个“障碍”。

  2时20分,穿着一身职业套裙的田菁女士小心翼翼地抱起6岁的儿子跨过铁链进入绿城广场。

  得知记者的来意,田女士抱怨说:“也不知道这是谁设计的,太高了!上个星期带儿子来这喂鸽子,进门的时候小孩子自己想跳过铁链,结果被绊了个跟头,膝盖、手掌都摔破了。既然广场是让我们市民免费游玩,为什么还要设置这么多障碍?”

  市民马亮先生认为:“出了问题广场管理者要负责任。”前两天,马先生来广场散步时就险些被绊倒。他说:“有些广场、公园设计不十分合理,为什么不能把这些石礅撤掉,多留几个无障碍通道,孩子活泼好动,老人行动不便,人为增加危险因素没有必要。”

  还有一些接受采访的市民认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方有义务保障游人的人身安全,如果因为在公共场所游玩,跨栏时不小心摔伤或造成其他后果,应该自己倒霉吗?既然在你这儿玩,管理部门就应当承担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在经纬广场入口处看到,这里有限制自行车出入的回行道。

  市民王先生说:“回形通道确实不好走,尤其是老年人,很容易摔倒受伤,希望管理者能多设计点人性化通道,避免游人摔伤引发纠纷。”

  但是,对于因公共设施发生的意外该由谁埋单问题,接受采访的市民们各持己见,但他们大都希望管理部门在管理公共设施时多为市民安全考虑。

  律师:管理单位应担相应责任

  “不管是商场、酒店还是公共广场,无论是营利还是公益性质的,只要对客人开放,都要保障行人的人身安全。”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佰阳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常佰阳说,作为公共场所,如果明知公共设施有安全隐患而不加以整改,或者安全设施不达标,对客人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单位或者公共财物所有单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管理单位或所有单位设有警示标志的,只承担部分责任。

  常佰阳认为,人们在公共场所游玩时,如果自己有过错,就是说自己故意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游人自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学教授:跨护栏者也该担责

  “如果管理方合理设置了护栏,就是限制一些人不良行为,有行为判断能力的,过不去就不要过,否则造成后果自己要承担责任。市内的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设置了护栏,是为了保护花草树木等公共财物,就是限制不让行人过的。如果行人硬从上面过,造成后果自己需承担责任。”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法学教授肖逐康说。

  肖逐康认为,就绿城广场一案,管理方在广场边界设置护栏是为了防止自行车和其他车辆进入,但是,管理方平时又允许行人从此通过,我认为责任不太明显。“既然造成了这么大的后果,从道义上讲,管理方可以给予死者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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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游园改造四家拆护栏

  本报讯(记者王海科通讯员杨永清)截至昨日,郑州市区五大游园改造基本结束,与改造前相比,这些游园的护栏已基本拆除。

  本次改造的游园包括青春游园、晚报社游园、商城游园、人民游园和杜岭游园。

  位于金水路和沙口路交叉口的青春游园,原先的矮墙护栏已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异型花岗岩侧石。此外,园内还铺设了陶瓷透水地板砖,增加了休息凳,新增了16盏庭院灯。

  人民游园位于人民路和西里路交叉处,原来因铁护栏包围,游园不对市民开放。改造后,原来的铁栅栏被拆除,换上了低矮的侧石。游园内新增了竹型石凳。园内广场上新增的8块以牡丹、梅花、菊花等名花为题材制作的地雕,形态逼真。此外,该园还新增了8盏太阳能灯。

  位于商城路和人民路交叉口的商城游园,原来的铁栅栏也被拆除,换上了花岗岩石凳,每个石凳的两端还有两个石鼎作装饰。由于原来园内座位较少,改造中,施工人员将园内所有的花坛边缘都建成了长条花岗岩凳子,游人来此处,可以随时就座。此外,园内还用鹅卵石摆造出樽的造型,中心广场还铺设了文化砖,每块砖上写着一个商代文字的姓氏,组合成百家姓,增添了该园的商代文化气息。

  位于杜岭街与人民路交叉口的杜岭游园在过去也是被铁栅栏封闭的。本次改造,拆除了栅栏,增加了花池,以抬高绿地,避免游人踩踏。园方还在花池的边缘增设了坐椅,解决了游人休息难题。

  此外,晚报社游园内的泥地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透水砖地面。由于来此游玩的儿童较多,园方还新增了动物造型的坐凳。

  郑州市绿化工程管理处工程师郭征说,拆除栅栏是为了降低门槛,让市民亲近绿色,体会绿色,凸显人性化,这也是今后游园建设的一个方向。

  ■本报记者郭富收王利军/文王春胜/图

  公共场地护栏时常出现在市民身边

  从东门进绿城广场得过这条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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