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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全市法院工作新的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5:00 舜网-济南日报

  李 静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全市两级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实践中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

行动上的自觉,努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新的发展。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

  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力量,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始终坚持严格司法,真正做到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严格依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履行司法职责,努力使司法行为都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司法结果都符合立法目的。必须引导广大法官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以模范守法、严格司法的实际行动,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法制教育功能,通过公开审判、公开宣判、以案讲法、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促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必须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实践充分证明,监督就是关心、爱护,监督就是支持、帮助。全市法院和广大法官,都要自觉地而不是消极地、真诚地而不是应付地、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与检察机关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争取信任、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

  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求

  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全市法院要以执法为民理念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全市群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尽心尽力地为群众做好司法服务。必须真正心系群众,切实增进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坚决克服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通过公正、高效地审判、执行每一起案件,依法维护群众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必须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上继续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坚持实行“双轨制”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办案等措施,依法加强诉讼指导,提供诉讼指南,明示诉讼风险,落实司法救助,为群众行使诉讼权利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必须着力解决好“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依法及时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确保群众“告状有门、冤屈能申”。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努力解决“执行难”。必须加强司法为民教育,增强法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克服“冷、硬、横、烦、拖”等现象,大力弘扬认真严谨、雷厉风行、踏实工作、文明礼貌的良好作风,为人民群众热情服务。同时,要防止与当事人的不当接触,做到“交心交流不交易,说理说法不说情”,以确保案件的公正裁判。

  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

  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重大职责。必须坚持秉公执法,在审判执行每一起案件时,都要努力做到出于公心,维护公正;摒除邪恶,弘扬正气;克服己欲,排除私利;态度公允,不偏不倚,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滥用权力、司法不公。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强化法官的“铁案”意识和质量观念,严把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现个案处理的公平与公正。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强化平等保护意识,对各类主体一律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必须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既重视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能忽视案件的处理程序,特别要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把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上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情况全部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取信于民,增强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必须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实现有效率的公正,追求高效率的公正。必须着重完善和落实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评查、二审改判发回案件逐案审查分析、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司法档案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效率管理,努力提高法官公正司法、高效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法院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服务大局,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职是关键。必须进一步强化关心大局、服务大局、支持大局的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大局工作中来谋划和部署,使法院工作切实体现服务大局的要求。要根据大局工作的需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中心,及时调整法院工作的部署,做到始终贴紧大局,服从大局,与大局工作保持合拍、同步。必须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关系,坚持立足本职搞服务,把依法审判执行案件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手段,继续开展好司法建议、司法宣传、司法培训等活动,拓展为大局服务的领域,增强为大局服务的效能。必须正确处理好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既要反对只讲法律效果不讲社会效果,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又要反对只讲社会效果而不讲法律效果,甚至损害法治原则和权威。在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的基础上,必须注意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保护群众利益,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理念

  坚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保证。全市法院必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必须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观念,维护党的领导权威,贴紧党的中心工作,坚持重大部署、重要问题、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坚决贯彻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使法院与党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必须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与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严格执行法律统一起来,实现维护法律权威与维护党的权威的统一。同时,依靠党委的领导和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努力解决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有力保障。必须着力加强人民法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司法廉洁。广大党员法官要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法律,严格遵守党章,充分发挥先锋带头作用,体现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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