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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如此疯狂的盗挖行为值得宣扬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6:00 光明网
方晋元

  某报今年2月27日以整版的篇幅发表了题为《觅奇石,他16次闯荡戈壁滩》的署名文章,对被称为本市“收藏木化石第一人”的某先生10余年间多次赴新疆寻觅挖掘木化石的经历,进行了浓墨重彩的正面报道和宣传。然而,读罢全文,我们不禁想问:这位先生对新疆木化石如此大量私自挖掘的行为,真值得宣扬吗?!

  《觅》文中所说的木化石,在新疆叫做硅化木,又称古树化石,它是1.5亿多年前侏

罗纪时期多种古乔木的遗骸,这些巨大的古树经过漫长的地质变迁,硅化成了坚硬发亮的石头(有的还已玉化)。作为大自然留给人类的远古瑰宝,硅化木是亿万年地质变迁和物种衍化的历史见证,它对于地球物理、古代气候、古生物等的研究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硅化木在我国新疆被发现后,引起了国内外科学工作者的高度重视。目前世界上大面积完整地保存下来的硅化木并不多,它们主要集中在美国的亚利桑纳州和我国新疆的昌吉、哈密等地州境内的几个县。为了保护这份宝贵的自然遗产,1996年我国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境内的石树沟投资建立了“中国新疆奇台硅化木园”。

  然而让人痛心的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内奇石收藏热的兴起,一些人将贪婪的目光盯上了硅化木这一珍贵的远古瑰宝。在巨大的市场利益的诱惑驱使下,他们不惜资金,利用新疆地广人稀,硅化木分布地又十分偏远乃至人迹罕至,而当地相应的法规和监管措施一时难以到位的情况,对硅化木进行了疯狂地盗挖。当地有关部门为了制止这一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法规,严禁私自盗挖盗卖硅化木,并规定一经查获,除没收所有盗挖器械及所盗的硅化木外,还将处以高额罚款。但是由于上述种种原因,盗挖盗卖硅化木的行为仍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由于疯狂地盗挖,硅化木这一宝贵的自然资源已遭到空前的破坏,以石树沟为例,建园时尚有的近千株硅化木,仅短短的十来年,就仅存10余株之多!盗挖者的滥挖滥掘,不仅使硅化木资源陷于灭顶之灾,也严重破坏了当地的天然植被,使一些野生物种的生存濒于危机。为此,当地的居民痛心地说,“再不制止这种肆意的破坏,亿万年前的宝贵古迹将变成一个人工垃圾场!”更有科学工作者悲愤地疾呼:“如果再任凭盗挖者猖獗下去,要不了五六年时间,新疆的硅化木将从野外消失!”于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要求坚决制止盗挖盗卖行为,切实保护硅化木这一国家宝贵自然资源的呼声,始终不绝于耳,当地和全国的一些媒体也曾多次为之呐喊。

  让人遗憾的是,就在新疆和全国不少人士为保护硅化木这一宝贵的自然资源而大声疾呼之际,作为在海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某报,却不惜篇幅地对有人自1995年以来通过收买当地人员,动用机械设备疯狂盗挖硅化木这一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并成集装箱地运回内地以牟利的行为,非但不着一字的谴责,反而竭尽溢美褒奖之词,这实在让人瞠目结舌。

  诚然,传播奇石文化,弘扬奇石收藏的旨趣,这没有错。但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收藏同样要讲究德,否则,靠盗挖得来的石头即使再美,其行为也是丑陋并应该受到谴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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