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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身家50亿可设境外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6: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险企身家50亿可设境外机构
设境外保险类机构应具备条件

  1.开业2年以上;2.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3.上年末外汇资金不低于1500万美元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4.偿付能力额度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5.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6.最近2年内无受重大处罚的记录;7.拟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制度完善,并与中国保险监管机构保持有

效的监管合作关系;8.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报讯 (记者史丽萍)随着外资保险公司纷纷踏入国门,中国保监会也加快了中国企业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的规则制定。昨天,保监会同时公布《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和《非保险机构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国内保险公司要想投资境外保险机构,必须有50亿元的“身家”。

  投资境外要过八道门槛

  据悉,管理办法对保险公司设立和收购境外保险机构设立了八大门槛(见上)。对非保险机构投资海外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具有合法的外汇资金来源;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值得注意的是,非保险机构收购境外保险类企业股权如果不到20%,并不受此管理办法的约束。

  据统计,截至2006年5月,除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外,中资保险公司在海外(含港澳地区)设立了41个保险营业机构和10个代表处。保监会国际部相关负责人曾透露,由于发展状况都不理想,有些公司已申请撤销部分机构。

  据了解,现在的《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机构需经保监会批准,但此前,保监会一直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和条件。中山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申曙光教授认为,保险公司对外投资保险机构会影响到该公司的偿付能力和财务状况,跟海外发生交易也可能会影响国内公司的经营,因此,加强这方面的监管是必要的。

  跨国保险需求增强

  业内人士认为,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平安保险是最具有实力投资境外的三家保险公司,而人保财险和平安保险都在港上市,而中国人寿则在纽约、香港两地上市,拥有大量的外币资产。

  申曙光教授认为,眼下,国内越来越多国内企业走向了国际市场,跨国保险需求日益增强。“很多外资保险进入中国,原因之一也是为了满足大客户跨国保险的需求。与国际上的跨国保险集团相比,国内的保险企业在海外机构网络较少,显然不具有竞争优势,因此,国内保险企业也迫切需要走出国门,在国际上寻求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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