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电子警察”上路“捉”飙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6: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满元 通讯员吴际顺)昨日,记者从虎门交警大队获悉,近日,该大队斥资数10万元购买的8套雷达测速设备,目前已正式装备在该大队的交警巡逻车上。今后,驾驶在该镇辖区的车辆超速时,将有可能收到罚单。

  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对于超速驾驶的司机,民警将按《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超速50%以下的,处150元罚款;对超速在50%至100%以内的,罚款1000元;对超速

100%以上者,将处以2000元罚款。除罚款外,超速50%以上的者,还将被吊销驾驶证。

  超速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据虎门交警大队队长钟林满介绍,目前虎门镇辖区道路,除省道、连升南路限速60公里/小时外,其他道路限速均为40公里/小时,而且每条道路上均设有限速标志。但是,一些驾驶员无视限速规定,肆意飙车。

  据交警部门统计,因超速驾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每月交通事故中占比很大。为制止超速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在省道、连升南路等主干路段安置了固定的测速装备,但不少驾驶员经过测速点时放慢车速,而离开测速点监控范围时,又开始飙车。这些行为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电子警察流动测速查车

  为严厉打击司机的飙车违法行为,压减交通事故的发生,虎门交警大队在虎门镇委、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斥资数10万元,购买了8套雷达测速设备,并将这8套测速设备安装在日常巡逻的警车上,进行流动测速查车。

  钟林满告诉记者,8台流动测速车将分别部署在该镇各主干大道上,对该镇辖区内的车辆进行测速,如发现驾驶员超速行驶,将被测速设备锁定。交警大队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超速违规者进行处罚。

  钟林满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该镇道路行驶时,请看清限速标志,对违法飙车者,交警部门决不会手下留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