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煤气上楼 保安竟收买路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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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6: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二手房东” 送煤气上楼送气工要交费 昨日上午,长安镇燃气管理办接到送气工的投诉,称上沙、沙头的一些出租屋的“二手房东”,要求送气工交5元至10元的费用才准许送气给用户,否则不准送气工上楼。 接到投诉后,该办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前往调查。其中一名燃气管理人员直接扮成送气工,把煤气送到了沙头社区振安路旁的一栋出租屋。当要进楼时,这栋出租屋的保安(即“二手房东”的代理人)要求交纳5元的电梯费,当燃气管理人员交纳了5元电梯费后,方可送气上楼。 记者随后在该出租屋内了解到,送小瓶的煤气“二手房东”要收5元,大的收七八元,最多的收10元。而且该片区基本上规模大的出租楼宇都这样。为此,长安供销社沙头石油气供应站的送气工邓先生说:“这种收费毫无依据,属于乱收费,它直接加重了用户的负担。”无论是否用电梯“二手房东”都收5~10元电梯费。在这栋出租屋的入口显眼处,记者看到贴着充煤气的联系电话,燃气管理人员拨打了上面写着的充气电话号码,这时保安室的电话响了。原来,这个保安室,就是煤气的代充点。 一名保安称,为了安全起见,陌生人不让上楼,这栋楼有专人来送煤气。收取送气工的5元钱是电梯费。燃气管理人员告诉记者,这就是“二手房东”与不良的送气工相勾结的表现。因为每送一瓶气都要交纳5至10元钱给“二手房东”。这样,即使是正规的送气工因为他本身送气才挣5元,于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那些送气工必然会隐蔽地实行事先“偷气”,这就导致了送到用户家中的煤气会出现短斤缺两的现象,严重扰乱了燃气市场秩序。记者随后发现,即使前来送气的工人不用电梯,该保安仍然要收取5~10的电梯费。 燃气管理办 对该处煤气实行定点检测 记者了解到,虽然像上面那样每瓶收5至10元的费用属于不合理收费,但物价部门对此方面尚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政府人员在调查取证以及依法处理上存在相当困难。 为此,长安镇燃气管理办决定派出工作人员对该出租屋实行24小时出入口监控,对所有送气工所送来的煤气进行检测,如果不足秤,就当场暂扣,如果足秤,才准许送给用户使用。该镇燃气管理办呼吁出租屋的租住人员,不要通过“二手房东”充煤气,小心上当受骗,最好到正规的煤气供应站充煤气。对于那些送到出租屋楼下的煤气,最好能自己下来取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