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五年建成区域金融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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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7:07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济南8月7日讯全国性商业银行均设立分支机构;引进3至5家外资银行;争取设立总部在省城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打造两大金融商贸服务中心——今后5年,依托这些目标的实现,省城济南将成为区域金融中心,初步形成服务山东,辐射华东、华北的金融管理中心、投融资中心、金融服务中心。 这份近日发布的《济南市“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确定,到2010年末,金融业 增加值达200亿元,年均增长15%,占GDP的比重达5.7%;金融业实现税收总额32亿元,年均增长15%。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7000亿元、6550亿元,年均增长15%。争取区域内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5家以上,证券市场首发融资或再融资总额力争达50亿元以上。到2010年,全市保费收入达到83亿元,年均增长15%。 为强化金融业的服务功能,济南将规划发展两大金融商贸中心。在空间布局方面,《规划》提出提升泺源大街、经七路、经四路传统金融商贸区的功能,同时高标准规划和建设省城东部金融商贸区,使其尽快成为济南区域金融中心的标志性区域。“十一五”末,基本形成以泺源大街、经七路传统金融商贸区为基础,东部金融商贸区为核心的功能互补的金融功能区。合理优化金融网点布局,按照新的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优化市区金融机构网点,重点发展东部新城网点,大力完善县域农村的金融网点布局,加快形成以城区、县域和乡镇三级结构相配套的金融网点布局。 为增加金融服务品类和金融服务能力,积极引进中外资保险机构,力争使全国性保险公司在省城设立分支机构,落户的各类保险公司达到40家以上,强化济南在全省的保险区域中心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