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交通行政处罚实行“双告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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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22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记者蒋德 最近,江苏无锡市交通局新区分局全面实行交通行政案件处罚当场“双告知”制度,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接受处罚的当事人当场发给“交通行政处罚廉政告知书”和“交通行政案件查处告知书”。 “处罚廉政告知书”明确了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并详细告知当事人如遇到“执法单位或执法人员变相参与运输经营活动或借口帮助当事人逃避处罚而骗取财物”等行为时,可 向有关部门举报。“查处告知书”则为当事人详细列出了处理案件时需准备的各种资料及证件。同时,“告知书”上还标明了相关部门的名称、地点和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