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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了官司砍果树 破坏生产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31 正义网-检察日报

  14名农民起诉被驳回后一怒之下砍毁邻村村民的果树,结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8万余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黄才读等14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9月,钦北区新棠镇东楼村一、二、三队队长黄利高、黄连高、黄凤柑等人以邻村村民潘广标等4人侵占该村“龙狗岭”(地名)权属为由起诉至钦北区法院并胜诉。一审

判决后,经潘广标等人上诉,钦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撤销了钦北区法院的民事判决,驳回被上诉人东楼村一、二、三队的起诉。黄才读、黄杰高、黄发昌等东楼村一队、二队、三队村民14人认为官司输了,于是在今年4月22日,召集200名村民,持刀砍毁邻村村民潘某、雷某种植在山岭上的荔枝果树452棵,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万余元。

谢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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