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他主动到检察院自首大连:检企联手筑牢预防商业贿赂的“篱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31 正义网-检察日报

  已近退休年龄的刘某是辽宁省大连市某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名基层干部,在单位负责业务协作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年度审核工作。一向遵章守法、兢兢业业的他竟然晚节不保,2004年以来以职务之便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业务协作单位送的1.4万余元。

  检察机关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的消息,刘某通过媒体宣传得知后,对号入座越发觉得自己的行为有悖于党纪国法,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国有企业的正常

管理活动。今年3月,他主动推开了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的大门,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业务协作单位钱款的问题。日前,检察机关经过认真调查、核实证据,依法对其作出了刑事不起诉决定。

  为帮助企业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司职工和业务协作单位有关人员遵纪守法,西岗区检察院以此为契机,邀请大连市检察院预防处的工作人员,联合某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为与该公司有长期业务协作关系的105家单位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讲授商业贿赂犯罪的构成、原因、社会危害及预防措施。这些单位的负责人们深有感触地说:“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感触更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不搞商业贿赂,不做损害国家和企业形象的事情。”

  课后,某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纪委负责人表示,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全面开展廉洁教育,在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科研经费、医药购销、军工资产转让、土地置换等6个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杜绝商业贿赂行为,为业务协作单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叶红 姜泉玲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