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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不能再当“大房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34 温州新闻网

  有消息透露,经济适用房制度可能将取消或将纳入廉租房建设之中。此前以“销售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将转变为“租售并举”的市场。随着廉租房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土地出让金即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管理,“可能意味着以民间资本为主的开发商将被挤出市场”。(据8月7日《上海证券报》)

  近来,倡导租房的呼声日渐响亮,但随即有人质疑:大多数人都去租房,哪有那么

多房东?于是,有人甚至直接提出:倡导租房,政府应该大规模建设廉租房,也就是说,政府要当“大房东”。

  这是一种危险的观点。假如廉租房建了很多很多,房地产商被挤出市场,政府成了“大房东”,大多数市民都以低廉的租金租房,那岂不是又要复辟计划经济时期的“福利分房”制度了吗?如果“福利分房”能解决问题,当初何必还要进行住房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呢?

  必须廓清的是,扩大建设廉租房,并不意味着廉租房应该无限增多。现在力主扩大廉租房的规模,是因为目前的廉租房太少。政府之所以要提供廉租房,是因为市场提供不了,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又必须得到保障。

  同时,“租售并举”之“租”并不只指“廉租”。供租赁的住房不应该只是政府提供的廉租房,甚至不以廉租房为主。住房租赁市场的主体应该还是商品房,只不过租住者只租不买。因此,做“房东”的不仅是政府,房地产开发商也可以做房东(即租而不售),有钱人也可以投资购买大量的商品房用来出租,乃至成立住宅租赁公司。

  总之,在房屋租赁市场中,占主流的还是市场主体,廉租房只能是兜底性质的补充。政府如果财力充足,当然应该尽量扩大保障范围或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但廉租房惠及的范围不可能很大,这些人如果要租房,只能到市场上去找为数众多的房东。因此,政府绝不能再当“大房东”,实际上也当不起、当不好;房地产商不可能也不应该被赶出市场。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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