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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的“电”?观水路6门面电压突然升高,致使不少电器损坏,赔偿责任难明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3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8月6日上午,贵阳市观水路六家门面的电压突然升高到380伏,门面里的电灯、电器瞬间被烧坏。

  据潘女士介绍,上午11点左右,他们这一排六家门面的电压突然升高,将正在使用的电器烧坏,打电话到供电部门,但迟迟没人来,后来他们自己请电工一检查,发现电压升到了380伏,下午六点钟,电工将变压器的线路修复好后,电压才恢复了正常。但令潘女士感

到不解的是,电器烧坏后,她找到市南供电局,供电部门却称,这个变压器不属于他们管,烧毁的电器与他们无关。另一位店主告诉记者,他家的电视机、影碟机和冰箱都被烧坏,但打电话到供电部门,得到的也是类似答复。

  随后,记者采访了贵阳市市南供电局的一位相关负责人。据她介绍,发生故障的变压器是“专用变压器”,产权属于潘女士所租门面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供电公司没有办法对这一类设备进行处理,因此烧坏的电器赔偿问题与供电部门无关。但潘女士所租门面单位的小区物管告诉记者,他们在承接小区物业管理时,并没有承担变压器的维护工作。作者:李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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