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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马路买卖手机 没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38 兰州晨报

  针对金昌路二手手机市场屡禁不止的现象,省公安厅发文———

  占用马路买卖手机没收!

  本报讯(记者刘志广张馨玉)多年来,金昌路的人行道一直是众多回收二手手机摊贩云集的地方,站街违规经营使得金昌路管理非常混乱,不但影响市容也给周边单位的车辆人

员进出造成不便。虽然历经了多次驱逐式的清理,但这一马路市场仍然存在。8月7日,省公安厅终于贴出了一纸通告:从即日起不允许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企业和个人在营业门点外进行叫卖(买),禁止任何形式占用人行道摆摊设点,尤其是不能在省公安厅门口及周边乱摆摊设点。

  通告要求,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企业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和方式在营业门点外进行叫卖(买)。禁止以任何形式占用人行道摆摊设点,沿街兜售手机和手机号(卡),妨碍、堵塞交通等违法违规活动。同时,通告还表示,警方将严厉打击出售来路不明的手机欺骗、敲诈消费者和抢夺、抢劫、盗窃、收赃、销赃手机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非法销售手机、自行清洗和写入手机号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没收销售的手机、入网号(卡)、配件及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还明确指出,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没收、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对明知是赃物而收购、窝藏、销售的,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表示,金昌路二手手机市场的长期混乱和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省公安厅的正常办公,这次发布通告也主要是为改善省公安厅的办公环境和周边社会治安秩序。许多接受采访的市民表示,金昌路二手手机马路市场的长期存在不但毁坏了兰州市的城市形象,而且其流通的手机大多没有正常手续和途径,对社会治安也是一大影响,市民都希望该马路市场能够被永久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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