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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浴器、空调维修烦恼忒多 “趁热打劫”商家维修要高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40 沈阳网-沈阳晚报

  虽然已进入立秋,可沈城的天气仍不见凉快。如果赶上空调、热水器失灵,老百姓更加苦恼。而一些商家正是看好了人们的心理,瞄准势头狠敲一笔。8月7日,记者从东陵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近两个月来关于维修空调、热水器等投诉呈现上升的趋势。

  更换零件以旧充新

  前不久,家住白塔村的李先生家的淋浴器突然坏了,于是李先生联系到了厂方要求报修。李先生告诉记者,由于维修当日,他因单位有事未能回家,妻子接待了维修人员。当时厂方维修人员一共向他的妻子收取了220元,其中包括零件费160元,人工费30元,上门费30元。可是事后,他在对修好的淋浴器进行检查时发现,维修人员为其进行更换的零件竟然是旧零件。

  消协点评:从消费者投诉来看,一些商家在售后服务上存在欺诈行为。比如送货与消费者选购的样品不一致;更换零件时以旧充新;配件供应不及时;许诺上门维修时间不能兑现等。对于该维修单位对李先生的欺诈,厂方应为李先生的淋浴器更换新零件并退回零件费60元。400元维修费要近千元

  几天前,家住南塔街道的刘先生家的空调突然不能制冷,于是刘先生向厂方报修。厂方告知刘先生空调将由特约维修部负责修理。特约维修部的维修人员在空调修复后,向刘先生收取了室外电控板材料费860元,上门费100元。刘先生觉得维修费过高,经过询问,刘先生得知,维修人员为其更换的全部零件的价格仅为400元左右。

  消协点评:从事家电维修的企业应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制定并公示合理的收费标准,收取合理的维修费用。同时,也需要相关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提供维修项目的市场参考价。此外,广大消费者在接受家电维修服务时,应该询问清楚维修服务的项目和费用,查看价目表或价目册,索取调换下来的原零配件及详尽的维修服务票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维修厂方,应按零件的批发价向刘先生收取费用并退回材料费300元。本报记者田茹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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