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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致人死亡 “地摊医生”领刑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5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兴仁县一男子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长期在外摆摊行医,并致一人死亡。昨日,记者从兴仁县法院获悉,该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3年。

  据了解,兴仁男子毛泽华,从1995年以来长期在外摆摊卖草药,并以祖传秘方、专治腰椎肩盘突出等为幌子大量散发小广告,招揽患者就医。今年4月10日,查某找到毛泽华,

要求毛为其治疗腰椎肩盘突出。毛用八钱药酒和三勺草药给查某内服后叫其睡觉。

  次日凌晨,同行的亲戚发现查某出现头晕、抽搐等症状,急忙告知毛泽华。毛称这个药吃了都要抽四五个小时的,即用猪油兑白糖让其服下,但无好转。4月11日2时30分,查某死亡。经鉴定,查某系口服中药导致急性中毒而死亡。

  法院认为,毛泽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从事医疗活动,导致查某中毒死亡,遂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宣判后,毛泽华以量刑过重为由,已提起上诉。作者:尤立宪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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