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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李保田真是“戏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9:01 上海青年报

  □徐冰起

  因于电视剧《钦差大臣》被多注了三集的水,李保田将投资方告上了法庭,索赔190万元。投资方反应也够绝,开了个新闻发布会,不仅控诉声讨李保田,还毫不含糊地赠送了李保田一个“戏霸”的“荣誉称号”,同时还呼吁同业一起“封杀”李保田。

  投资方指斥李保田,拍摄《钦差大臣》这部戏:女一号是他定的,他儿子也成了主演,他的亲戚、朋友也一起来上戏,他还要求剧组给他配置很高级的车……李保田和女演员有一场洗脚戏,本来只有一分钟,可是他拍摄了八个小时……

  如果仅从这些指责上判断,李保田是够“戏霸”的。可判断一个人显然也不能仅凭单方面的说辞,假如只看李保田的朋友等人对他的评价,生活中的“刘罗锅”和“喜来乐”,完全是“德艺双馨”的艺术家。

  对“外人”来说,试图从这些截然相反的评价中,弄清楚李保田究竟是“戏霸”还是“德艺双馨”,完全是白费力气。但如果不是仅以看戏的态度来看待这起事件,那么,我们只能认为,该事件也的确反映了演艺界存在的许多实际问题。我们不妨作这样一个假设:假如李保田真是“戏霸”,会怎样?

  首先,不过是为口碑欠佳的演艺圈,再添一段可供人们娱乐的谈资。从媒体不断爆出的类似事件看,耍大牌几乎是演艺界的正常现象。人一旦名气大了,不仅屏幕上是“大腕”,生活中也常常“大腕”。

  其次,也就再次说明,在演艺界这个看似非常市场化的领域,市场的规则其实非常虚化,有名头的人完全可以依恃其名头,肆意践踏职业伦理。

  而另一方面,假如李保田事件,印证了演艺界的“戏霸”问题,那么,同样的问题,是否也存在于投资方?从媒体的报道看,这种问题也不少见,因为手里有钱,更因为没多少规则和规矩,投资方也完全可以摆布演员于股掌,而根本无视演员基本的权利和尊严。

  李保田究竟是不是“戏霸”,他和投资方究竟谁是谁非,我们无力判断。既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那也只有在法庭上见分晓。

  “戏霸”事件无论谁对谁错,无论从哪个方面,都将一个人所共知却都说不出口的真相,以一种激烈的、撕破脸面的方式,展现到了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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