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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光事件一周办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9:1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莫瑞宁)昨日,记者从省监察厅纠风办获悉,我省建立纠风工作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省监察纪检部门将加强对腐败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实施之日起,各级各部门应向省纠风办及时上报如媒体披露曝光等事件的处理结果。

  省纠风办发出《通知》,我省开始实施纠风工作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主动上报涉及纠正腐败等不良作风方面的重要情况,便于省级纪检部门进行处理调查监督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上级要求回复或查纠的问题;媒体披露曝光的有关问题;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问题等。上报情况应及时准确,不得延误。媒体披露曝光的问题等事件,从受理到上报不得超过一周。

  各地各部门确定纠风信息员,负责了解掌握有关社会信息,收集整理、总结上报本单位纠风信息。凡重大敏感问题或案件线索未报、迟报或瞒报,致使工作被动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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