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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劳务马路市场本月取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9:21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实习记者侯林 记者杨秋云 实习生李晨 通讯员李栋贤)昨日,记者从全市降事故保安全畅通交通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7月21日,在博沂路博山区南博山镇,因司机疲劳驾驶,货车侧翻冲入人群,造成9人死亡,1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针对本次事故,安监部门具体协调公安、建设、交通、城管执法、工商、教育等部门,从即日开始至9月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取缔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在这次集中治理活动中,对占道影响交通安全的劳务市场,劳动保障部门将于8月底前取缔。建立固定的场所,并监督用工单位使用合法、安全的车辆接送劳务人员。

  工商、城管执法部门将对道路上的各种违章摊点、“马路市场”、“夜市”等进行集中清理。凡设置在道路上的集市或摊点,8月底前必须搬迁;不能搬迁的市场与道路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置必要的安全隔离设施。自发形成的季节性集市,10月底前搬迁或取缔。

  农用车、摩托车不得作“校车”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设、规划部门不得审批建筑物,地面建筑物防止新的交通隐患。公路沿线村庄、厂矿企业、开发区等私自开设的平交道口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要清理。

  严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改装车、套牌车、无牌车。交通安全纳入教学管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或报废车、农用车、摩托车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的“校车”。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对学校校车驾驶员进行严格审查,统一“校车”标志,建立安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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