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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税”根子在于财政收入崇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9:27 南方日报

  声音

  谭剑段羡菊

  记者前不久到湖南某县采访,一个乡的干部诉苦说,全乡工商税源实际只有3万多元,2006年要完成的税收任务是110多万元,缺口填补主要靠“买税”。年初乡政府给干部下

达“买税”的任务,对象主要是省会长沙甚至湖北、浙江的建筑企业老板。据记者调查,“买税”这种现象在一些乡镇由来已久,局部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势。

  所谓“买税”就是乡镇干部以远低于国家应征的税收标准,跑到经济发达地区“引进”纳税人到乡镇来缴纳。为了吸引税源,一些乡镇互相竞争,压低引税门槛,“买”来的实际税款少的只有票面纳税额的四成,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一些乡镇甚至直接参与造假,用假税票和假完税证来逃避监管。长沙市去年查处的一起涉及特大发票案中,上万本假发票及假完税证的大买主就是乡镇政府。

  乡镇干部“买税”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税务部门对跨区域流动税收监管乏力之外,根子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绩考核中继“GDP崇拜”后又出现“财政收入崇拜”,以财政收入作为经济发展座次排序和使用提拔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一些上级领导干部为了谋求“政绩”,不切实际地下达税收任务,年年增加,完不成的,就要动用“一票否决”的大棒,摘乡镇领导“帽子”,扣乡镇干部的工资。被逼无奈,乡镇干部只能四处“引税”;“引税”还完不成任务,就想起了“买税”。

  “买税”坑了国家,害了基层干部,苦了农民,败坏了社会风气。由于一些县市政府靠“买税”把财政收入的水分做得很大,直接影响了上级政府正常下拨转移支付资金,影响公共事业建设,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买税”也极容易滋生腐败,因为其间发生的接待、回扣等费用均是“暗箱操作”,少数乡镇干部从中虚列成本、捞取好处。

  要刹住这股歪风,首先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真正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政绩考核标准,在选人用人时绝不能简单地以财政收入论“英雄”,要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从实际出发、凭长官意志强行下达超额税收给乡镇的做法。税务、审计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曝光查处打击“买税”行为。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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