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9日刊宪实时生效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9:3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8月8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立法会日前经过五十七小时“马拉松”式审议,最终三读通过《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港府将于明日(八月九日)正式刊宪令法例实时生效,廉署、警务处、海关、惩教处及入境处获授权截取通讯及监察。 尽快制订实务守则 香港立法会日前通过《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保安局将尽快完成随后的工作,包括把法例安排明天刊宪,并在当日凌晨零时零分生效。港府亦会尽快处理实务守则和各部门的指引。 在法例生效后,行政长官会立即委任经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建议的人选,做小组法官和专员的工作。 特首委法官及专员 香港廉政专员黄鸿超指出,《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草案》已有详细要求,让执法机关知悉在哪种情况下可以采取行动,并清晰告知法庭执法的理据;这在保障市民私稳和执法有效性取得平衡。 黄鸿超昨日向传媒表示,将尽快根据条例制订内部指引,订明相关的程序;他认为,法例已在保障市民私稳和执法有效性取得平衡。他指出,立法后将尽快根据保安局的实务守则制作内部指引,并向员工提供训练,让他们知道法例的要求和需要,以便员工按指引执法。 香港海关关长汤显明表示,每天处理的数十宗调查案件中,少于一成需要考虑采取秘密监察,且这通常是较严重的罪行。他指出,条例草案对海关的调查及纪律部队的运作很重要;条例草案已兼顾市民的私隐和公众利益,同时赋予执法机关所需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