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类办学机构请注意——聘用的教学人员须有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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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9:35 大河网-大河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从本月开始,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聘用的教学人员也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这是我省为加强教师资格管理最新出台的政策。今后,凡在我省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也不能享有国家规定的教师权利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相关教育机构,必须从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教学人员;高校每年新录用的教学人员,在实习期满后仍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不得承担教学岗位任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聘用的教学人员也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省教育厅要求,凡不具有相应种类教师资格者,不得评聘教师系列职称,不得内聘教学岗位,不得享受教学人员应有待遇,不得以教师身份参评“优秀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表彰活动。□首席记者王曦辉实习生吴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