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7万外来工子女被纳入医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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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9:38 南方新闻网 | |||||||||
本报讯 年缴费90元,最高可让孩子享受20万元的医疗保险。《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日前发布,并于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称,该《办法》为全省首部针对未成年人出台的医保政策。而将全市7万外来工子女纳入医保范围,此举更属全国首创。也填补了珠海未成年人无医保的空白。 根据《办法》,参加未成年人医保的对象,主要包括本市中专、高中、初中、小学
《办法》中令人注意的一点,是规定本市大专院校在册学生,可参照《办法》规定,以院校为单位参保。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闫昊波对此表示,大部分大专院校学生虽然已成年,但由于仍在校就读,不属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等保障对象,所以《办法》将其纳入参保对象范围。 据介绍,未成年人医保按照每人每年120元标准筹资。这120元参保费用由两部分构成。其中,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每人每年定额缴费90元,市、区财政补贴30元。 据悉,学校及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由所在的学校及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保险费由所在学校及幼儿园代收代缴。本市户籍的不在校、未入园的参保人,由其父母持户口簿到所在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据悉,在医疗待遇方面,《办法》采取“保住院+门诊病种”的保障方式,社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本报记者过国亮通讯员郭金荣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