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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查处"皮鞭管教"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9:48 东方网

  陈云发作品集

  东方网8月8日消息:东方网8月8日消息:早就听说杭州有一所专用“皮鞭管教”孩子的学校,因为好久听不到它的动静,原以为它关门了,读了8月7日《新闻晚报》才知道,它不但没关,依旧办得红火着哩。

  据报道:这所“皮鞭管教”学校真名为“西点男孩学校”,办在美丽的西子湖畔,女校长叫万国英,还当过记者、公务员,办过幼儿园,今年暑假,这所管教男孩的学校居然招生很火,有300多名孩子还“入学无门”。

  这所学校招收的对象就是所谓的顽皮男孩,都是家长认为自己无法教育好的孩子。“西点男孩学校”是怎么“教育”的呢?很简单:孩子在这所“学校”如果犯了“过错”,就是吃一种用塑料跳绳做成的皮鞭,专打后背,打后红印可能3天不消,可见是非常痛的。当然,打人的行刑权别人是没有的,只有校长万国英才有。除了鞭打以外,这所“学校”还有另外对付孩子的体罚手段,如逼孩子含苦黄连片、吃辣傲酱、让孩子当众拉衣服裸露后背“示众”等等,不一而足。

  这种所谓的“教育”方式,居然允许公开地出现在今天的文明社会,简直令人吃惊。棍棒皮鞭体罚教育,在中国早就古已有之,直到解放初,一些乡村小学还普遍盛行,但那种野蛮的教育方法真的有效吗?历史早就作出了定论。建国后,我们废止了各类形式的体罚教育,把孩子当花朵,尊重孩子的人权、公民权、隐私权、人格权,这正是我们教育文明的重大建设成果之一。想不到,个别人在“管教”孩子的幌子下,竟敢公开倡导“皮鞭教育”,恢复野蛮的体罚教育手段,这实际上挑战了我们的教育制度本身!

  “西点男孩学校”公然规定,只有“校长”万国英才有对孩子执行“鞭教”之权,这更荒唐异常。我们的《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早就规定不准任何人有殴打、侮辱他人的特权,即使是罪犯或已归案的犯罪嫌疑人,也不允许执法者行使殴打、侮辱、刑讯,我们的军队过去对原先很凶恶的日寇俘虏也不准搞体罚殴打。可是,作为一名当过记者、公务员的普通公民,万国英有什么权利对孩子动私刑?而允许这样的学校存在,允许万国英这样的“校长”有打人之权,实际上就是挑战了我们国家的《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突破了社会法制文明的底线,其危害是非常之大的,是一个法制国家不能容忍的。万国英可以独自鞭打孩子,她凌驾了法律之上,是非常坏的先例。

  我不怀疑某些体罚对孩子会产生“教育”“警戒”作用,但这种“肉刑”的作用对孩子(包括旁观者)心理上产生的影响,却远远大于所谓的“教育”作用。记得幼年时我在常州乡下读小学,有些老师就搞体罚,打孩子手心、罚跪等,一次,有个顽皮孩子与另一个孩子在交谈,一位姓倪的教师便走过去,把他不喜欢的顽皮孩子无故地推下十来级的台阶,使他跌破了头,这一野蛮行径我亲眼所见,至今仍历历在目,老实说,尽管现在提倡尊师,但我对小学时的几个搞体罚的老师仍“尊”不起来,觉得他们的形象很凶狠,因为有时候他们并没有对孩子讲清道理就搞体罚了。

  有的男孩子确实顽皮,但这顽皮,有时往往是聪明、有创造力、精力充沛的表现,不能视为缺点;有的孩子有暴力倾向,喜打架骂人,但那亦是受大人影响,或太任性,应该以耐心教育、讲道理而不是肉刑教育,那样很可能适得其反。现在许多家长过分宠坏孩子,然后又想靠暑假的“皮鞭学校”管教好孩子,这可能吗?而所谓的“西点男孩学校”,将来带给孩子的还可能将是一辈子的名誉耻辱,可能就会像进过“少教所”一般落下一个话柄,这一点,办学者、家长想过没有?

  与上海的“孟母学堂”一样,杭州的“西点”(这个崇洋的名字就叫人讨厌)鞭教学校也是违规办学,而且其因为挑战了现行的教育制度和法律,其性质更显得恶劣,应该查处、禁办,以保护我们的大批优秀男孩!


作者:陈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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