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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卖分"说到"卖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9:51 东方网

  汪长纬作品集福建漳州民营企业前100名纳税大户,其控股企业主的子女在中考中竟然可以享受增加20分的照顾,如此荒唐的决定居然是漳州市委、市政府做出的。这可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也!

  不论是中考还是高考,都是国家选拔人才的制度,也是全体公民一律公平地享受国家教育资源的权力。“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是目前国民所能得到的最大人格尊严和最大社会

公平之一,更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最大要素之一。考试分数一旦可以由考生实际成绩之外的因素增加,考试本身也就丧失了选拔人才的意义,而且会对青少年的学习积极性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这种举措有悖于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杂音。

  更为严重的是,这是一种随心所欲的违法行政的行为。国家或地方哪一部法规规定了可以对纳税大户的民营企业主子女考试加分?允许了这种加分,就等于减少了其他考生的分数,排挤了非纳税大户特别是贫穷人家子女的名次,加剧了社会不公。正如昨日新华社消息中所说,能给纳税大户的民营企业主子女加分,为什么不能给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解放军和武警官兵的子女加分?如果都开这样的口子,中国的教育还成其为教育吗?一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出台这样的荒唐决定,只能证明依法执政意识的淡薄,只能说明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不及格。

  由福建漳州纳税大户民营企业主子女中考加分的怪事,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前年被曝光的河北省清河县和吉林省江源县民营企业主纳税大户可以当官的奇闻。河北清河县规定,凡连续3年累计交税100万元的私企业主,就可换得“副科级”官位,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个体户就因此坐上了县法院副院长的交椅;而吉林江源县早在10多年前就出台政策,凡交税或扭亏50万元的私营老板,可录用为“副科级”公务员,于是这个县先后有了25个这种身份的副镇长。咱们不是有选拔干部的德才标准吗?不是有党政干部管理条例吗?不是有《公务员法》吗?怎么在这两个地方统统不算数了呢?这样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怎么能履行好一级党委和政府所肩负的重大职责啊!

  说白了,福建漳州是“卖分”赚钱,河北清河和吉林江源是“卖官”赚钱,这真应验了老祖宗传下的那句俗话:有钱能使鬼推磨!可是,但凡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不能不问:一级地方党委和政府怎么会如此无知地掉进钱眼里呢?怎么会这样要钱不要脸呢?这就不难明白,胡锦涛总书记把提高执政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作为重大课题提到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不是无的放矢的啊!


作者:汪长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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