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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禁播令”难遏疯狂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0:24 四川新闻网

  五类电视购物节目有禁不止要问责

  (记者鹿永建、周婷玉)减肥、丰胸、增高、药品、医疗器械五类电视购物节目跨过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8月1日生效的“禁播令”,其疯狂势头直至2日凌晨仍在一些电视台热播不歇。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了!让人不能不问个“为什么”。

  丰厚的经济利益是背后的强大推动力。以减肥产品为例,据一项市场调查,去年我国减肥产品的销售额已高达600亿元,平均毛利47%。这些产品的生产成本不高,大量的投入花在广告和电视购物节目上。这意味着,这个不太健康的产业快速发展,一些电视、广播等媒体是重要获利者。如果有的媒体在经济运转层面对五类电视购物节目产生了依赖,一个禁令就让他们止步的想法的确太天真了。

  但是,如果这些电视台知道违反“禁播令”后得不偿失,决不会这么干。很可能他们经过风险评估后觉得:有风险,但是“禁播令”最终会不了了之。为什么这么想?是不是觉得广电总局不会胳膊肘向外拐,对于电视台这些“自己的孩子”下狠手?是不是觉得即使总局下狠手,还有地方政府、地方主管部门、电视台领导一道道关,到最后,禁令就成了强弩之末?

  不同部门的协调也是重要原因。在7月31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工商部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审查过的节目和播出的节目往往不是一回事。这就透露出两部门在管理上的不协调之处。俗话说:针眼大的窟窿能透进斗大的风,这就会让人有可乘之机。

  加强眼下的整治关键是责任到人。虚假广告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广播电视部门表示,将和卫生部门一起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医疗健康资讯服务类节目、电视购物节目有更明确、更严格的规定。对于此次五类电视购物节目禁播,两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机构和企业依法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在此过程中,必须找到责任人,比如找到节目播出前电视台最后一位行使审批权的把关人,对这些人进行问责。一旦在最后一道阀门上找到责任人并追究责任,就会产生责任的传导效应,而不会不了了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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