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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官的“任期”不再是“活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0:39 南方网
  南方网 亦 菲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三个文件。当8月6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这三个文件后,引发了一波波的热烈网评。如果问对关于官员职务任期有何体会感想的话,笔者用一语概括之:为官的“任期”不再是“活期”。

  众所周知,银行存折有“定期”与“活期”两种。“活期”者,就可随时取款,不

受限制,有随意性。而在官员队伍管理中,不少地方也存在着官员任职的“活期”。“活期”表现在两方面:届中变动频繁。前不久,湖南省对某个市进行调查,发现9个省市区以及乡镇班子2283名正副职不到3年便调动了1426人,占62.8%。此事,受到了连任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香港知名政治家吴康民先生于6月11日在香港《文汇报》发表文章公开批评。“活期”另一方面则是长期工作在同一岗位,没有真正的“任期”。

  本来,为官应有任期,不能搞终身制,这是许多民主法治国家共同的惯例。但长期以来,人们就形成这般习惯,一个官员被安排在一个领导岗位一干就是10多年,直至干到退休。对于这些人们而言,尽管升不了,却也降不了。诚然,为官应以事业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不计较包括官职的升迁与否。但在实践中,人们往往也看到,一个官员长期不升不降,“坚守”在一个职务,表面看来,是稳字当头,对于班子优化、对于改革开放事业却未必是“利好”。一个官员长期在一个位置固然会有利于积累经验,但也应看到惰性的“病菌”已慢慢滋生。“眼蒙”是其一,看问题总习惯“老眼光”。“老眼光”之所以看错看歪,乃在于世界在变、环境在变、政策在变,他的“眼光”却不变,这就会犯主观与客观不相符的错误;“耳聋”是其二,听不到人民群众的呼声,听不到社会的真谛,甚至把恭维话当成真话,把群众同事的批评当成“分裂组织”的洪水猛兽,这就会犯了官僚主义脱离群众的错误。显然,面对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越来越多的形势,由“眼蒙”“耳聋”的官员主导工作,势必会误事。因此,规定官员的任期制就在于从制度层面确保官员“流水不腐”,保持蓬勃向上的朝气。许多事实证明,官员实行任期制有利于官员思想的更新,有利于把任期的压力变成动力,强化官员“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意识,自觉抵制碌碌无为的作风。

  公布官员“任期”,重要的在监督“任期”,避免“活期”。人们看到,中央出台的这份关于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的文件,对领导干部任期的规定细化了、具体了、可操作了。比如,明确规定除6种原因外,“官员应当任满一个任期”,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因工作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超过一次”,就有利于官员安心工作,在任期内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人民的重托。比如,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等条文又有利于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抵制“赖职”现象等。显然,规定的细化在于确保监督的可操作性,避免监督止于文件,流于形式。由媒体公布官员“任期”,就是把官员“任期”的制度交给广大群众监督,抵制“活期”。许多事实证明,只有动员人民群众监督,才能克服地方官员管理工作的毛病。多年来,一些不犯错误但也无过、平平庸庸的官员能在位上“赖”了10年而不能动,个中尽管也多种原因,但官员在同一个位置时间长形成的左右纵横关系盘根错节却是深层次原因。解决这个关系,让广大群众监督是可靠的措施。一些人事问题在班子内不好说,不敢说,说不清,但在民主监督之下广大群众会看得清,也判得准,也会利索解决。

  可见,公布官员“任期”,不但官员的“任期”透明了,群众监督也有章可循,“活期”现象也可以避免,政权的民主科学建设、政治体制改革的进步又见一斑。(编辑: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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