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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是赠与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2:05 信息时报

  如果按照李某所说,该协议是赠与协议,那么,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这是赠与合同的特殊性。李某甚至依据这些规定不再退还房款。

  但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李某与其岳父母所签协议的内容分析,无论从数字“3.5万元

”和“退还房款”的用词,都显示购房款的一半3.5万元,并不是李某的财产,而是他妻子的遗产,因此这个协议不是赠与协议,而是遗产分割协议。也就是说,李某通过与岳父的协议,表达了如何分割妻子遗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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